专利非公开制度 | 专利业务法人恩田国际专利事务所 [日本专利代理公司] | 岐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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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非公开制度

日本根据《经济安全保障促进法》引入了专利非公开制度,该制度于2024年5月1日开始实施。即使对于在国外注册的公司来说,这个新制度也很重要。如果一项发明是在日本构思的,或者该发明是在与日本公司合作的过程中构思的,则可能会受到这一新制度的约束。该制度旨在防止泄露对安全至关重要的技术,包括可能再利用于军事用途的敏感的民用技术。该制度涉及两个阶段的审查:首先,由日本特许厅(JPO)进行审查,以确定专利申请是否属于“特定技术领域”;然后,由内阁府进行“保全审查”。如果被指定为保全技术,申请的公开和专利授权将被暂停,申请人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这一新制度规定,在日本构思的发明必须首先在日本申请,然后再向海外申请,违反规定的处罚包括监禁或罚款。此外,拥有被指定为保全技术的发明的申请人可能有资格获得因被指定而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例如因无法实施专利而损失的未赚取利润。

该制度旨在平衡经济安全与技术创新和商业化的需求,兼顾到专利申请的全球性以及保护关键技术免遭未经授权的披露。这一举措反映了日本致力于维护其技术进步和经济利益,特别是在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技术领域。

该制度包括两个阶段的审查:首先由日本特许厅(JPO)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确定专利申请是否属于“特定技术领域”,如果专利申请被确定为属于“特定技术领域”,则由日本内阁府在提交申请后十个月内进行“保全审查”。如果被指定为保全技术,专利申请的公开和授权将被暂停,申请人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只要日本特许厅并未发出通知表明该申请不属于“特定技术领域”,则申请人需要在提交申请之后经过三个月后才能向海外申请。

特定技术领域为以下(一)至(二十五),按照专利国际分类(IPC)进行判断。

 (一) 飞行器等的伪装、隐蔽技术
(二)与武器等相关的无人机・自主控制等的技术
(三)诱导武器等相关技术
(四)与发射体・飞行体的弹道相关的技术
(五)与利用电磁发射器的武器相关的技术
(六)例如激光兵器、电磁脉冲(EMP)弹等新的攻击或防御技术
(七)对于飞机・诱导导弹的防御技术
(八)潜水艇上部署的攻击・防护装置相关技术
(九)与武器相关的利用声波进行位置测量等的技术
 (十) 超燃冲压发动机等相关技术
 (十一)固体燃料火箭发动机相关技术
 (十二)潜水艇相关技术
 (十三)无人水下航行器相关技术
 (十四) 与潜水艇等相关的利用声波等进行位置测量等的技术
 (十五) 航天器热防护、再突入、结合・分离、陨石探测相关技术
 (十六) 航天器的观测・跟踪技术
 (十七) 具有量子粒・超晶格结构的半导体光接收装置相关技术
 (十八) 通过防篡改外壳保护计算机部件的技术
 (十九) 电信干扰相关技术
 (二十) 铀、钚同位素分离技术
 (二十一) 使用过的核燃料的分解・再处理相关技术
 (二十二) 重水相关技术
 (二十三) 核爆炸装置相关技术
 (二十四) 毒气弹组合物相关技术
 (二十五) 散布气体、粉末等的弹药相关技术

注:对于第(十)-(十九)项,增加了附加要求
如果指定保全,则认为是对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技术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