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5
“专业人才”与“全才”
统括理事 弁理士 伊东正树
本所所长在年初的新年专栏中介绍过,我是伊东正树,从去年6月开始加入了恩田国际专利事务所。我希望发挥多年来在企业从事知识产权的经验,站在客户的角度,在面对各种知识产权问题时能提供尽可能的帮助。请多多指教。
这是我首次撰写专栏,想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转职的话题。
对资格持有者的评价
我在大学毕业后进入了一家大型机械制造公司,在知识产权部长期从事公司的知识产权部所管理的国内外的专利申请、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检索、诉讼、许可等业务,积累了许多的实务经验。在退休前最后的七年半期间,我担任知识产权部部长,同时还参与了日本知识产权协会以及一些行政机构的活动。拥有这样经历的人通常被称为“知识产权专家”或“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由于我有弁理士资格,更加符合这种称呼。
然而,在许多企业,弁理士资格除了在入职时有用外,通常并不是人事评价的对象。这是因为公司有各种部门和职种,如人事、财务、开发、生产和销售等,只有各个部门都能充分发挥作用才能顺利地进行业务活动,缺少任何一部分公司都无法成功运作。公司必须对各部门的活动进行公正的评价,而评价的对象主要是工作成果和个人的能力与态度。尤其在管理层面,管理能力以及在组织内部的作用很重要,业务能力则属另一层次了。虽然对资格持有者的业务能力有所期待,但若是把资格当做人事评价的理由,对于不存在专业资格的其他职种来说是不公平的。在某些情况下,因为有资格可能提高了期望值,反而会被更严格地要求。我在知识产权部工作期间取得了弁理士资格,但真正有用的是在备考期间学习的知识。虽然在公司的专利申请和诉讼代理中有些知识能用上,但在公司内部评价方面并没有什么用处(其实在备考时多少害死抱有些许期待的)。在知识产权部之外,公司内部知道我有弁理士资格的人并不多,甚至连提拔我为部长的高管也是在我就任部长后才惊讶地得知的。
“专业人才”与“全才”
话题转到我离开公司前的经历。在我担任知识产权部部长期间,知识产权高管经历了多次变动,其中一位高管曾在打高尔夫球活动中有过交流。当我告诉他我将转职到专利事务所时,这位前高管的反应让我印象深刻。
“真不错,知识产权人才,退休后还有去处…”
确实,知识产权行业存在专利事务所和调查公司等许多外包公司,许多前知识产权部员工或技术人员会选择转职。而同期退休的其他部门的员工中,许多人选择以再雇用方式留任,或者转至相关企业,或者干脆离开职场。虽然也有离职后继续工作的同事说过类似的话,但这位曾经担任过数千人规模业务部门领导的高管,现在为一家关系企业的社长,随时离职都可以过上悠闲的生活的他却这样说,让我感到有些意外。
在日本企业中常见一路打拼当上高管的人,这些人熟悉公司的各种事务并拥有话语权。在我的前公司也有为了晋升需要“一本社,二事业部”,经历多个部门历练的培育方针。通常这种拥有多方面知识的人被称为全才。然而,当这样的人离开公司要转职时,多样化经验并不一定会受到高度评价。这是因为这类型的人不一定是所谓的真正的全才,更有可能是“熟悉公司固定业务的专门人才”。因此,想要凭借资历转换工作时,相较于拥有多样化经历的人,拥有技术或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才”往往更受重视。我认为一般所谓的全才应该是比较接近专业的经营者的角色,这样的话就能够凭着业绩到任何公司工作。反之,熟悉公司事务的人能获得可担任公司的要职的评价,被培训成为可以适应环境的人才。
哪一种好哪一种坏,难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若能在一家公司工作一辈子那也是一种幸福。然而,企业的工作有年龄限制,终究有离开公司的那一天。想要长期继续工作的人可能会希望能像现役时一样被重用,但原地停留会有极限。与此不同的是,拥有专业技能的人只要有需求,就能在任何地方发挥作用。如果想追求这样的生活方式,就应该及早规划并付诸行动。
我本人长期从事知识产权这一专业领域,十分感激前公司给我提供了这样的机会。也因为那段期间有公司内部、外部的各种经历及缘分,促成了今日的我。因为选择了致力于专业技能的生活方式,使我能继续从事现在的工作,同时也意味着我必须不断学习和自我提升。这种学习和自我提升解读成是进取还是压力完全取决于个人的心态。